一、新规核心:三大指南同步升级,五大关键变化重塑布局逻辑

(一)核心框架:三大指南各司其职,覆盖全流程审查
新版三大指南形成完整审查体系,明确不同阶段的操作规则:EPC 指南:规范欧洲直接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重点更新新颖性、权利要求解释标准;
PCT-EPO 指南:界定 PCT 申请进入欧洲阶段的流程要求,优化检索与审查衔接;
UP 指南:细化统一专利的获取、维护与管理规则,适配欧洲单一专利体系落地。
(二)五大关键变化:从判断标准到流程规则的全面调整
1.1新颖性判断:回归 “直接且毫无歧义公开”,选择发明风险降低
旧规问题:此前采用 “认真考虑”“技术距离足够远” 等主观标准,选择发明(从现有技术大范围中筛选特定子范围)易被驳回;
新规核心:统一适用 “直接且毫无歧义的公开” 标准 —— 只有现有技术能清晰、无歧义地推导出某一子范围,才认定缺乏新颖性;
实务影响:
利好:选择发明的新颖性举证门槛提高,企业可通过精准界定参数范围、技术特征组合获得授权;
注意:已上市产品的 “隐性公开” 风险加剧 —— 产品本身及通过合理分析可获得的性质、特征,均视为现有技术,无需满足 “可再现” 要求。
1.2权利要求解释:说明书系统性纳入,术语定义更关键
新规核心:EPO 审查员将在所有情形下(不仅限于权利要求不清楚时),系统性结合说明书和附图解释权利要求;
边界规则:禁止将说明书中未支持的限制性特征 “导入” 权利要求;若说明书对术语的定义宽于常规含义,以说明书定义为准;
实务影响:申请文件撰写需强化 “权利要求 - 说明书” 一致性,避免术语歧义,尤其要明确核心技术特征的定义与范围。
1.3程序规则收紧:预授权后反复修改将直接驳回
针对规则 71 (3) EPC 预授权通知后的修改行为,新规明确:若申请人在第二次及以后预授权通知中,提交的修改已在口头审理中被认定不予接受,且申请主题未变,审查部可直接驳回,无需额外程序;
核心目的:防止程序拖延,要求申请人在口头审理阶段集中解决修改争议。
1.4 PACE 加速计划:检索阶段加速取消,审查阶段精准使用
旧规:检索阶段与审查阶段可分别申请 PACE 加速;
新规:2026 年 2 月 1 日起,仅审查阶段可申请 1 次加速,检索阶段不再接受加速请求(常规检索周期 5-6 个月);
加速规则:
申请时机:答复检索报告时同步提交,需使用新版表格 1005 在线提交;
退出情形:延长审查期限、撤回请求等将导致退出 PACE,且不可恢复;
费用:零成本申请,EPO 承诺 3 个月内反馈下一次审查意见。
1.5形式要求优化:彩色附图全面接纳,结构调整更清晰
新版指南在 A、C、H 部分更新彩色图纸处理规则,允许提交彩色附图(适用于化学结构、生物序列、外观设计等依赖图形表达的技术方案);
EPC 指南 A 部分新增第 XII 至 XV 章,整合 PCT 进入欧洲阶段的操作指引,流程更清晰,取代原 E-IX 章节。
1.6新兴技术适配:AI 等领域可专利性明确,聚焦 “技术效果”
针对 AI、模拟方法等热点领域,新规明确创造性判断需重点考量 “技术效果”—— 申请文件需清晰体现技术贡献,权利要求需精准界定技术特征,避免纯算法、非技术性方案。(三)附加影响:官费上调 5%,4 月 1 日同步生效
核心费用涨幅:检索费、审查费、指定费等核心费用合计上涨 205 欧元,授权后年费也同步上调(第 10 年起每年多支出 90 欧元);
缓冲机制:2026 年 4 月 1 日 - 9 月 30 日为宽限期,按旧标准缴费后可补足差额,申请仍有效。
二、实务影响:不同企业的风险与机遇

1.技术型企业(AI、新能源、生物医药)
机遇:新兴技术领域可专利性标准明确,“技术效果” 导向降低授权门槛;
风险:权利要求解释更依赖说明书,技术术语界定不清易导致保护范围缩小。
2.跨境电商 / 制造业(3C、家居、机械)
机遇:选择发明授权概率提高,可通过优化产品参数、结构组合布局专利;
风险:已上市产品的隐性公开风险增加,需提前做好 FTO 分析,避免上市后侵权。
3.PCT 申请人
机遇:PCT 进入欧洲阶段流程更清晰,指南整合后操作难度降低;
风险:检索阶段无法加速,需提前 6 个月规划申请节奏,避免影响产品上市。
三、企业应对策略:3 个月内必须完成的 5 大动作

1.申请文件撰写:强化 “一致性 + 精准性”
权利要求:明确核心技术特征,避免模糊表述,合理界定保护范围(尤其选择发明需细化参数、组合逻辑);
说明书:详细定义技术术语,补充核心特征的技术效果说明,确保与权利要求严格对应;
附图:对依赖图形的技术方案,可提交彩色附图,提升技术方案的清晰度。
2.流程规划:适配 PACE 新规,锁定低官费
检索阶段:按 5-6 个月常规周期规划,核心专利提前 12 个月启动申请;
审查阶段:答复检索报告时同步申请 PACE 加速,避免浪费唯一加速机会;
官费优化: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以下操作,锁定现行低费率:
PCT 申请加速进入欧洲阶段;
提前缴纳实质审查费、指定费;
缴纳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到期的年费。
3.现有申请处理:针对性调整答复策略
对在途申请:若收到预授权通知,避免提交已被口头审理驳回的修改方案,如需修改需补充新的技术依据;
对驳回申请:若因旧规中 “选择发明缺乏新颖性” 被驳回,可结合新规提出复审,主张 “现有技术未直接公开该子范围”。
4.风险防控:强化 FTO 分析与上市前评估
产品上市前:全面排查目标市场已上市产品的 “隐性公开” 风险,不仅关注专利文献,还需分析竞品的技术特征(通过拆解、检测等合理手段);
选择发明布局:重点论证 “子范围的特异性技术效果”,避免仅基于参数筛选而无实质创新。
5.专业支持:委托熟悉新规的代理机构
选择具备 EPO 实务经验的代理机构,确保申请文件符合 “权利要求 - 说明书” 一致性要求;
借助代理机构跟踪审查动态,尤其在口头审理阶段精准应对修改争议,避免因程序失误导致驳回。
四、常见误区避坑指南

❌ 忽视产品 “隐性公开”:认为未公开技术文档就无风险,实则上市产品本身及可分析特征均构成现有技术;
❌ 随意修改权利要求:预授权后提交重复修改方案,可能被直接驳回,需在口头审理阶段一次性解决核心问题;
❌ 错过官费窗口期:未在 3 月 31 日前完成缴费,导致多支出数百欧元成本;
❌ 沿用旧版撰写逻辑:未强化术语定义与说明书支持,导致权利要求解释不利。
五、总结:新规是机遇也是考验,提前布局是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