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成欧洲专利法院唯一被告,中企全球化知识产权风险再引关注

发布日期:2025-12-28 17:06:00   作者 :华小名    浏览量 :906
华小名 发布日期:2025-12-28 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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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企业加速全球化布局,在不同司法管辖区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也日益凸显。近年来,中国公司在美国、欧洲及新兴市场涉及的知识产权诉讼数量明显上升,已成为企业“出海”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尤其是在电子商务领域,随着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希音等头部平台迅速拓展全球市场,产品行销世界的同时,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也随之而来。不过,在海外市场,针对电商平台的纯专利侵权指控相对少见,跨境电商企业更多是作为共同被告出现在诉讼中。

然而,这一情况近期出现变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阿里巴巴新加坡电商公司成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自成立以来,首家被列为唯一被告的中国电商企业。这一案件迅速引发业界关注,也使得“电商平台在欧洲市场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成为热议话题。

案件历时一年浮出水面,原告为德国百年工业巨头

该诉讼历时13个月,近期才被公开披露。2024年11月26日,德国两家知名工具制造商——C. & E. Fein GmbH(泛音公司)与罗伯特·博世公司,联合向UPC慕尼黑地方分院提起诉讼,指控阿里巴巴新加坡电商公司侵犯其共同申请的欧洲专利EP4219072,该专利涉及一种“工具装置”。

相较于广为人知的博世,泛音公司在中国知名度相对较低,但在全球工具行业却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家成立于1867年的德国企业,至今已有超过150年历史。1895年,其创始人之子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手持式电钻,为现代电动工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泛音公司拥有超过700项有效专利,覆盖工具结构、动力系统及安全防护等多个核心技术领域。

涉案专利于2014年提交申请,直到2024年才获得授权,十年审查周期也侧面印证了其技术含量与重要性。


阿里巴巴新加坡公司:B2B业务的重要“战略支点”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被告的阿里巴巴新加坡电商公司并非涉案工具的生产者,而是以销售平台的角色被诉。该公司是阿里巴巴集团布局全球B2B电商业务的重要实体之一,主要运营阿里巴巴国际站在东南亚、中东、欧洲等市场的会员服务,扮演“区域运营中心”角色,利用新加坡地理和政策优势降低跨境交易成本。


案件进展: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和解可能性降低

根据最新进展,阿里巴巴方面已于2025年12月8日提交最后一次书面答辩。这意味着双方未能在诉前达成和解,案件即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后续走向备受关注。


原告为何仅告平台?溯源维权成为可能

该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原告并未起诉实际制造或销售侵权产品的卖家,而是直接将跨境电商平台作为唯一被告。这一策略引发了业界猜测:是否因为侵权行为分散、侵权主体众多,导致传统逐一起诉方式成本高、效率低,因而转向平台追责?分析认为,这背后或涉及平台在专利法框架下作为“销售者”的侵权责任认定问题。


无论最终判决如何,该案都将对跨境电商平台在欧洲市场的知识产权合规与风险应对机制产生深远影响,或将成为未来同类案件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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